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,我区决定于近期实施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“1000工程”,其中计划面向金融、物流特色产业领域分别引进20名紧缺人才,并为他们提供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,助力相关企业招才引智。为保障有关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区委组织部《关于做好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“1000工程”岗位需求预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开展2016年金融类、物流类特色紧缺人才岗位需求预申报工作,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:
一、金融类、物流类特色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范围
(一)主要面向我区的各类物流、金融企业,其中物流企业必须为注册在我区的独立法人企业,金融企业可为注册在我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和一级分支机构。
(二)房地产企业、有自建保障性住房项目、已申请我区“1000工程”其他类紧缺人才的企业不纳入范围。
二、新引进紧缺人才的基本条件
新引进紧缺人才应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,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,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;
(二)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;
(三)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“1000工程”公告发布后(计划时间为8月底至9月上旬,以实际发布日期为准),从区外新引进到我区企业全职工作的人才。
三、新引进紧缺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
符合条件的新引进的紧缺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(暂定,具体以区政府正式发布的“1000工程”公告为准):
(一)新引进的紧缺人才在深圳市未拥有自有形式住房、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,在所在重点企业工作期间,可以入住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(租金标准不高于市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),并享受实际缴交租金三分之一、不超过三年的租金补贴。
(二)新引进紧缺人才符合《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》规定条件的,经认定后,可获得最长10年、每月5000元的租房补贴,或免租入住最长10年、面积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。
(三)申请的保障住房位置和面积将结合企业所在地、意向,根据匹配原则和房源具体情况由区进行统一调配。
(四)本项政策不可与市《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第五十一条“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”同时享受。
四、新引进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的预申报
(一) 根据全区工作时间进度要求,请预申报企业于8月23日(星期二)中午12:00前报送至联络邮箱bajmj1304@163.com,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
(二)将根据金融类、物流类人才引进工作方案(见附件3,暂行稿,以最终正式稿为准)按照企业提交申报信息中的企业资质、营收规模、纳税情况、岗位紧缺性等因素综合打分并分配名额,获得名额的企业需按申报材料清单(见附件4)提交纸质材料到宝安区经济促进局(新安三路海关大厦807室物流商务科、金融发展科).
附件:1.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申报表(金融);
2、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申报表(物流);
3.宝安区2016年金融类、物流类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方案(暂行);
4.申报材料清单;
5.宝安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“1000工程”岗位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
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
2016年8月19日
(联系人:傅先生,27660683;尤小姐,27848630)
附件下载:1.宝安区2016年金融类特色产业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表
2.宝安区2016年物流类特色产业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表
3.2016年金融、物流特色产业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方案(暂行)
4.申报材料清单
5.关于做好宝安区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“1000工程”岗位需求预申报工作的通知
6.联系电子邮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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